《出版发行研究》
书店即出售图书的商店。当今,书店作为图书推广的主要渠道,是人们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查阅考证,论述“书店”一词的来源及历代发展,以及书店的商业活动对我国藏书文化的贡献。
一、“书肆”“书坊”“书店”等词的出现和变迁
我国古代销售书籍的地方大都称为书肆、书坊等。《词源》(1999年版)对“肆”的解释是:“作坊,店铺,集市”;对书肆的解释是:“售书的店铺”,并举扬雄《法言》的例子:“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1]《辞海》(1999年版)对书肆的解释是“即书店”。亦称“书坊”“书林”“书堂”“书铺”“书棚”“书籍铺”“经籍铺”等。可见书肆和书店基本上是同义词,是不同时代对经营图书的店铺的称呼。而“书坊”“书林”“书堂”“书铺”“书棚”“书籍铺”“经籍铺”等可以视作书肆的别称,其功用和书肆大致相同,略有差异。
书肆在我国的起源很早。除了上述扬雄的例子外,据《后汉书·王充传》记载:“(王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可见在扬雄和王充生活的时代,也就是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书肆已经比较常见了。这一观点由于有历史文献的支撑,已经久为学术界认可。但西汉末年是不是书肆产生的最早时间?台湾的陈文豪、福建的林应麟分别从新生事物产生的渐变规律和历史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推断,书肆的起源时间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钱昆认为陈文豪和林应麟的推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笔者认为,书肆产生于西汉时期这一论断现在还不能轻易否定,除非有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来证明。书肆一词在唐代也屡屡出现,如元稹为《白氏长庆集》所做的序中云:“杨越间多作书模勒乐天及余杂诗,卖于书肆之中”。[2]书肆这种称谓一直到民国时期仍然被人们广泛使用,如鲁迅《为半农题记后作》:“疑其颇别致,于是留心访求,但不得;常维钧多识旧书肆中人,因托他搜寻,仍不得。”[3]唐朝也有称书店为书铺的,如张籍诗:“得钱只了还书铺,借宅常时事药栏。”
书坊本是国家机构典书坊的省称,北齐始设。隋唐时在东宫设门下、典书两坊,后来又改称左、右春坊。两坊的主要职责之一便是典司经籍。所以韦述诗云:“台座征人杰,书坊应国华。”到了宋代,随着造纸和雕版印刷技术的快速进步,私家刻书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书坊一词逐渐由官方机构的名称转变为民间商业机构名称。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有一市招上大书“书坊”二字。可见书坊二字在北宋时期已经成为民间刻书、售书的商业机构名称。宋代的书坊往往集刻印和销售书籍于一体,和仅仅售卖书籍的书肆相比,书铺更能全面代表书店,所以书坊逐渐成为宋代官方对书店的称谓。如《宋史》卷三五:己卯,申饬书坊擅刻书籍之禁。戚福康在《中国古代书坊研究》中将书坊定义为:“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唐代至清代)为满足市场需要而进行生产兼销售印本书的私营单位。”颇为中肯。南宋以降,书坊刻印和售卖书籍十分兴盛,以致在古籍版本学中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刻书体系——坊刻。而坊刻中又以建本、蜀本、平水本等影响广泛。
宋元时期,又有将书店称作文字铺、文籍铺的。如宋释志磬《佛祖统纪》记载:“有能以文字铺张大道为法门之标表者。”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五:“席门、保佑坊前,张官人经史子集文籍铺,其次即为中瓦子前诸铺。”当然,这些“铺”在销售书籍的同时,往往同时兼营笔墨纸砚等文房用品。
书肆、书坊、书林、书铺、书棚等词在文献中长期交替使用。但其含义是有细微差别的。书肆、书铺等偏重于图书销售,而书坊、书棚等则倾向于刻印和销售并重。“书店”一词最早出现在清初的传奇剧本《桃花扇》中,第二十九出中有念白云:“这是蔡益所书店,定生、次尾常来寓此,何不问他一信。”[4]据考证,《桃花扇》一剧初稿成于康熙十七年(1678),二稿成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三稿成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桃花扇》完成后,先是以抄本行世,后由介安堂刻本行世。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书店”一词的出现应不晚于清康熙年间。
二、书店经营范围
(一)书店主要经营的商品是书籍
在雕版印刷术发明之前,也就是唐宋之前,书店主要出售的是抄本书。东汉名士王溥“家贫不得仕,乃挟竹筒插笔洛阳书肆佣书”。后汉时期的刘梁“宗室子孙,而少孤贫,卖书于市以自资”。 唐宋之后,随着雕版和活字印刷技术的发展应用,书店主要经营官方刻印、私人刻印和书坊自己刻印的书籍,也就是印本书。书店出售的图书种类主要是经史子集和科举考试用书,也有戏曲传奇、通俗小说等。《红楼梦》中有段对书店经营此类书籍的描写:贴身小厮茗烟见贾宝玉不开心,就到书坊买了许多,古今小说、外传和传奇角本。宝玉一见便如得了珍宝。茗烟又嘱咐他不可拿进园去,“若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呢。”宝玉哪里舍的不拿进去,踌躇再三,单把那文理细密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自己密看。那粗俗过露的,都藏在外面书房里。[5]